科技、健康、研發

Technology, Health,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

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

審計委員會

本公司審計委員會,由公司全體董事所組成,其成立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
一、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

二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。

三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。

四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。

五、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

 

薪酬報酬委員會

本公司薪酬報酬委員會,由公司全體董事所組成,其主要職權如下:

一、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
二、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
 

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

內部稽核之目的: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、適時提供改善建議,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,並藉評估及改善風險管理,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暨定目標。

隸屬部門:董事會

人員配置情形:內部稽核主管一名;內部稽核人員二名。

內部稽核部門之運作

1.評估及追蹤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情形。

2.建立及維護公司內部稽核制度。

3.檢討現有制度,以確保各項政策、法令之遵循。

4.研擬改善計劃。

5.其他專案事項之規劃及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