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說明:三大用藥守則,藥知道沒煩惱

▌藥品分三級
• 處方藥:須由醫師診斷,需要醫師處方後使用。
• 指示藥:不需醫師處方箋,但須醫師/藥師/藥劑生指導使用。
• 成藥:民眾可自行購買使用。
▌三大用藥守則
1.要詢問醫師/藥師
2.要詳讀外盒/仿單/藥袋
3.藥物過敏症狀:6大前兆
• 眼睛不適
• 口腔潰瘍
• 眼睛、嘴唇腫
• 發燒
• 喉嚨痛
• 水泡、皮膚紅疹
✲ 摘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1067期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.aspx?id=1608&tid=5546&r=393567329